服務條款
藤田觀光株式會社(以下簡稱本公司)針對企業、團體及個人使用者利用本公司營運之網路住宿預約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之行為,特制定網路住宿預約服務使用條款如下:
第1條 本條款之適用範圍
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及第2條規定之服務使用者(以下稱用戶)。
第2條 本服務
本服務係指透過網際網路,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受理住宿預約申請,該住宿設施由本公司提供。
第3條 本服務之使用條件
用戶使用本服務時,應遵守本條款所規定之事項。
用戶透過本服務進行住宿預約時,須登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等資訊。
用戶同意本服務所能提供的住宿服務內容存在限制,不得要求超出限制範圍之服務或降低費用。
第4條 住宿契約之成立
透過本服務進行的住宿預約,於瀏覽器顯示預約編號時,或發出通知確認預約內容之電子郵件時即告完成,並以該時間點為基準,視為住宿設施與使用者之間已成立相關住宿契約。
第5條 住宿預約之取消
儘管有前條規定,若本公司判定住宿預約申請者違反本條款,或確認其行為涉及第6條禁止事項,得不經事先通知即取消該住宿預約。
第6條 禁止事項
使用本服務時,嚴禁進行下列行為:
- 在住宿預約時,不得進行虛假或不當的申請
- 未經本人同意,代他人辦理住宿預約申請
- 不當妨礙本服務之營運,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,或可能造成此類損害之行為
- 對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,侵害其權利、造成損害,或可能造成損害之行為
- 轉售、有償仲介等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本服務
- 違反公序良俗及法令之行為,或可能違反公序良俗及法令之行為
- 除前述各項外,本公司認定不當之行為
第7條 住宿預約之取消、變更
取消或變更住宿預約時,請透過本公司網路預約系統或電話聯繫該住宿設施。
若用戶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預約,須依據住宿設施訂定的住宿約款支付下列違約金(取消費用)。惟若各住宿方案另設個別違約金規定,則以該方案之違約金條款為優先。
≪住宿費用之違約金(取消費)比例≫
(1)常規期間(活動期間除外)
- 撤銷日
- 取消費率
- 前日
- 20%
- 當日
- 80%
- 未聯繫
- 100%
(2)活動期間 ※
- 收到解除契約通知之日
- 取消費率
- 8天前~60天前
- 50%
- 當日~7天前
- 100%
- 未聯繫
- 100%
※活動期間係指飯店周邊區域舉辦大型活動(如煙火大會、音樂會、體育賽事、博覽會及其他各類活動)之期間。具體日期將由飯店設定並事先公告。
第8條 使用者資訊
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務過程中所獲知的用戶個人資訊及使用紀錄,除下列情況外,絕不向第三方揭露:
- 當被具有正當權限的公家機關要求揭露時
- 本人同意時
- 當發生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之不可抗力事態時,本公司可能會為調查本服務使用趨勢之目的,利用註冊用戶的資訊。屆時,本公司絕不會以可識別特定企業、團體或個人之方式,向第三方揭露用戶的個人資料及使用紀錄。除上述情況外,本公司將依據本公司所訂定之《隱私權政策》,妥善處理用戶的個人資料。
第9條 付款
透過本服務成立之住宿預訂相關費用,將以本公司發出的預訂確認通知電子郵件,向申請人信息通知。
住宿費用請於使用者在住宿設施辦理入住手續時,依照該住宿設施指定之方式支付。
除預訂確認時信息所列之費用外,若因住宿產生其他額外費用,請於該住宿設施現場支付。
第10條 本服務之停止
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下,得不經事先通知暫時停止本服務。
- 為執行伺服器之維護檢查、修理、改良等作業
- 當提供本服務所需之系統、設備發生故障時
- 當需要進行電腦程式修改、版本升級等作業,必須暫時停止系統運作時
- 當網路發生故障,導致通訊中斷時
- 其他不得已的情況時
第11條 免責事項
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他人造成困擾或損害時,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解決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即使使用者因第10條所述狀況或通訊狀態等因素導致無法使用本服務,進而產生任何不便或損害,本公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第12條 規約之變更
本公司得視需要,於未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變更本條款。若用戶於條款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本公司將視同用戶已同意變更後的條款。
第13條 協議
關於本服務之使用,凡本條款未規定事項而發生爭議時,應由當事人雙方本著誠意協商解決。
第14條 合意管轄
若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當事人間無法協商解決之爭議,應依日本法令於本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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藤田觀光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本部法務・總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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